最後一天在台北。
中午十二時要退房,乘搭下午五時的班機回香港。
仍是自助早餐,吃得飽飽的,午餐在酒店大堂[大廳茶軒]意思意思算了,囡囡喝了行程第五杯,也是最後一杯雞尾酒。
甜點吃罷,男侍應收碟時碰到酒杯,酒濺出,弄濕桌子,他道歉也沒一聲,也不認真把桌抹好。梅非定律,要出錯時便會出錯,阻也阻𣎴了。問題是事後該如何處理/補救,道歉也不懂的員工,不應在五星級酒店工作!也不一定要把他辭退,而是這樣的員工該加予再培訓吧,否則很容易被他毀了商譽。
早約了車出機場,順道先送囡囡回宿舍,只說再見,沒依依惜別。幾天相處,發覺囡囡的獨立能力高了,看她在野柳跟導遊的交流;高貴自助餐網上訂位滿了,她能直接打電話去A Joy求位並付訂金二千;也能應付問題,就以推卻購買四十萬T&C飾物時的表現淡定,用辭婉委,覺得她也該有信心去應付其它問題。
想不到桃園機場過移民局也是人面識別,不經人手。
當然又是在機場貴賓室盤桓,這裡食物比香港的差一點,環境則差不多。
不知何緣故,航班延誤了近兩小時,回到家中已是晚上十時十五分。